6月20日,新快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了解到,近日印发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其中明确,在《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施行前,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审批通过且未开工的城市更新单元,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已明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可将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4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折算成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存量项目调减保障房,转为商品房。究其原因,其一是让存量项目尽快启动。长期以来,旧改驱动了深圳楼市。一方面为供给端注入拆迁带来的购买力,另一方面拆迁成为新增供应的主要来源,旧改规划更通过提振片区发展预期推动土地价值升值,形成市场情绪的正向循环。但当前市场下行周期中,存量项目按旧的配建规则很难进行下去。不仅造成楼市动力削弱,而且产生了回迁安置、不良资产、三角债等问题。这对于开发投资、固投等都产生了影响,进而影响深圳作为经济大市的支撑作用。
其二是降低出售型保障房对商品房市场的冲击。近期,深圳商品房市场下行趋势仍在,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冲击不容忽视。当前,商品房市场已经回调了4年,但市场预期仍较弱。当房价还有下行预期,人才房、安居房与商品房就存在竞争关系,对市场预期、交易造成移动扰动。
他进一步表示,政策调整的目的,显然就在让存量项目尽快启动,解决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流动性在旧改领域的堵塞,修复房地产市场的旧改动力、旧改加速器功效。从供需两端激活房地产的发展动力。需要注意的是,这也只是在产业内部做供需主体技术层面的修补,关键还在于市场预期,后者与房价的走势,需求的体量,资金平衡等有关,更深层次的是供需关系以及深圳的收入、就业基本面。
新快报记者 梁茹欣配资查查